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陆川县城北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管网工程
二、?项目编号:E************001001
三、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温泉镇江滨东路 28 号南面二楼 01 室??
联系人:丘婷
电话:******
四、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二环东路 20 号永利幸福广场 3 幢 108 号商铺
联系人:徐小帆、黄园园
电话:******
五、现对本项目做出以下更正: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2.1.3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 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 告日期为准)起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 亿元以下 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百分制)× %(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 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 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 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 内】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中查询。 |
根据《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人决定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2.2.2(4)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 (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 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关于“******建设局关于停止玉林市建筑 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①废止《关于玉林市建 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应用的通知》文件。②停止玉林市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工作。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停止运用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结果,如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资信标中涉及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 时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2)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 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 亿元以下取 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取 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
关于“******建设局关于停止玉林市建筑 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①废止《关于玉林市建 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应用的通知》文件。②停止玉林市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工作。③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停止运用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结果,如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资信标中涉及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 时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2)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 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依据《国 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 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 号),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 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 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 ?分(百分制) ×40%(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100%,1 亿元 以下取 40%-10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60%(招标控制价 1 亿元以上取 50%-0%,1 亿元以下取 60%-0%)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 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 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 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 ”平台信息发布 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玉林市。 |
?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