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公路养护中心2025年-2027年公路养护服务更改公告(二)
项目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公路养护中心2025年-2027年公路养护服务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1.原上传的工程量清单部分内容有误,现重新上传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重新下载工程量清单。
2.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条目号17.2.1(1)预付款金额约定内容“年度合同价的30%,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投标人提交相应请款材料,分3次按40%、30%、30%进行支付。”与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报价文件2.投标函附录中条款名称开工预付款金额约定内容“年度合同价的20%,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投标人提交相应请款材料,分3次按40%、30%、30%进行支付。”不一致。
现更正为:以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条目号17.2.1(1)预付款金额约定内容“年度合同价的30%,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投标人提交相应请款材料,分3次按40%、30%、30%进行支付。”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条目号17.4.1条款内容及与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报价文件2.投标函附录中条款名称质量保证金金额约定内容统一更正为: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7.4质量保证金:(增加)17.4.4 ?工程量清单中第100章不扣留质量保证金,工程量清单中第200-第800章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现更正为:17.4质量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5.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09时30分;现更改为:2025年5月9日09时30分。
6.其余事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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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公路养护中心2025年-2027年公路养护服务更改公告(二)-盖章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