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PZBWH-2025-005
二、项目名称:芜湖一中2025年高二年级社会实践活动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金融港B3栋11层1101、1111、1112
成交金额:160元/人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一中2025年高二年级社会实践活动
服务范围:芜湖一中2025年高二年级江苏园博园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要求,制定方案并严格实施;门票:通票,含应到的景点门票,景区内小交通自理;用车:客运车辆、驾驶人须符合国家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保险:旅行社责任险、研学旅行意外伤害险;导游:一车一导游;用餐:景区内中餐自理;影像:航拍1机位+摄像2机位+摄影3机位;直播:采用实时图片直播。
服务时间: 2025年3月28日当日
******学校要求圆满完成芜湖一中2025年高二年级社会实践活动
五、评审专家名单:刁文秀、龙霞、翟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中学500人次2天共1000人次旅游合同。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
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中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涌金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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