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E************001
南平市建阳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于2025年01月13日8时30分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书院东路169号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建阳区景贤路288号12号楼2层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慧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评标办法
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无
******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
序号 | 入围评审的投标人名称 | 总分 | 排序 |
1 | ******有限公司 | 99.86 | 1 |
2 | ******有限公司 | 73.85 | 2 |
3 | ******有限责任公司 | 72.97 | 3 |
4 | ******有限公司 | 71.57 | 4 |
5 | ******有限公司 | 68.93 | 5 |
6 | ******有限公司 | 62.28 | 6 |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项目负责人:司晓东 、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鄂************
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质量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交货期:自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以及项目施工验收完毕;项目施工验收完成后,1年技术服务(维护)。实施交货期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配合完成。
质量要求:设备达到国家现行技术、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施工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委员会成员名称:
汪建平(组长)、林凡、肖珍、赖春德、张诗聪 (招标人代表)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 址: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电话:******
十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17日
十二、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交货期:自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以及项目施工验收完毕;项目施工验收完成后,1年技术服务(维护)。实施交货期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配合完成。
质量要求:设备达到国家现行技术、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施工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三、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根据闽发改法规〔******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23日。
招标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3日